(一)事项名称
乡村建设规划许可
(二)办理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
(三)服务对象
建设单位或个人
(四)办理方式
1.现场办理:宜章县杨梅山镇政府政务服务中心城建窗口
2.窗口咨询:宜章县杨梅山镇政府政务服务中心城建窗口
咨询电话:0735-3668125
(五)办理条件
1. 建设单位或者个人符合法定资格;
2. 申请事项符合法定程序和法定形式,完备的申请材料、图纸;
3. 规划区内的建设应当符合乡、村庄规划要求;
4. 属于国家或者自治区历史文化名村的,还应符合经依法批准的历史文化名村保护规划要求;
5. 确需占用农用地的,应当依法取得农用地转用审批手续;
6. 村民小组(含生产队)和村民委员会或者居委会意见;
7. 镇、乡人民政府或者街道办事处的审查意见。
(六)申请材料
1. 建设单位或者个人办理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申请书;
2. 建设单位法人或者个人的有效身份证件;
3. 项目地形图资料;
4. 经有关部门审批、核准或者备案的建设项目批准文件;
5. 使用土地的有关证明文件;
6. 项目所在地村民小组和村民委员会意见;
7. 属村民住宅建设的,须提供四邻关系图;
8. 属乡镇企业、乡村公共设施、公益事业建设的,须提供经依法审定的建设工程设计方案(包括图纸和说明);
9. 属于县级以上规划主管部门核发的,还应附镇、乡人民政府或者街道办事处审查意见。
(七)基本流程;
申请→村民民主评议及公示→镇级审核及公示→县级审批及公示
(八)收费标准和依据
不收费
(九)办理时限
法定办理时间20个工作日,承诺办理时间10个工作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