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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票使用的范围

365bet娱乐场注册 www.www.hpsscp.com 2017-04-25 00:00:00 来源:市地税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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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票使用的范围

 

一、纳税人凡取得地方税应税(包括免税)收入所需使用的发票,均应向主管地方税务机关申请领用。

二、纳税人外出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应当向主管地方税务机关申请开具《外出经营活动税收管理证明》,然后凭《外出经营活动税收管理证明》向经营地税务机关办理报验登记,并可申请领购发票。

三、纳税人临时从事生产经营活动或临时取得应税(包括免税)收入,需要使用发票的,应当向主管地方税务机关办税服务厅门征窗口申请办理。

 

 作者:不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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