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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盛幸福城不开发票

我因为要取住房公基金  要贵公司开发票  公司一直在托  迟迟没有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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写 信 人: 曾敏
写信时间: 2018-06-28 17:53:42
 
信件回复:

    宜章县国税局于2018628日接到宜章县政府管理网站县长信箱推送的投诉事项:来信人曾敏(电话:15812825568)向我局投诉保盛幸福城不开发票,并称:“我因为要取住房公积金,要贵公司开发票,贵公司一直在托,迟迟没有解决。 我局接到投诉后高度重视,及时开展调查核实并处理,现将处理情况上报:

一、来信人所入住的开发商企业为湖南省郴州保盛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二、来信人曾敏所购房屋为幸福城E7602号房,未到规定的交房时间前,所有收取的购房预收款均开具了自制收款收据,未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根据原湖南省国家税务局营业税改增值税政策指引之三第一点第二条之规定,房地产开发企业收到预收款时,可选择以下两种方式处理:一是可开具纳税人自制的预收款收款收据;二是在收到预收款时可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并在发票备注栏注明“预收款”,税率选择0,税额为0.根据以上规定,企业在收取预收款时,开具自制收款收据在政策上并无不妥。

三、为方便购房者办理住房公积金事宜,我局第一时间向企业反映了来信情况,并要求其妥善处理。企业接到情况反映后,主动联系了当事人并答应为其开具发票,但来信人现在深圳,至今任未前来领取发票。

 

宜章县国家税务局

2018719

 

回复部门: 宜章县国家税务局
回信时间: 2018-07-19 23:49:18
满 意 度: 无反馈